61.大瓏企業清寒獎學金
申請對象:全校碩士班與學士班學生
申請資格:
1.前一學年成績平均75分以上
2.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未受記過以上處分
3.符合以下任一條件
a.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資格。 證明逾核定日期起迄期間
b. 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 如天然災害、人口傷亡等 。
c. 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、失蹤或罹 患重大疾病,無法工作。
d.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、扶助或安置。
請同學備齊下列資料於111/10/21(五)前繳交至生活事務組
1.申請表
2.附排名成績單
3.學生證/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4.500字以上自傳
5.相關證明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