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

61.大瓏企業清寒獎學金

申請對象:全校碩士班與學士班學生 申請資格: 1.前一學年成績平均75分以上 2.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3.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 a.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、低收入戶資格。 證明逾核定日期起迄期間  b. 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 如天然災害、人口傷亡等 。  c. 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、失蹤或罹 患重大疾病,無法工作。  d.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、扶助或安置。 請同學備齊下列資料於111/10/21(五)前繳交至生活事務組 1.申請表 2.附排名成績單 3.學生證/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.500字以上自傳 5.相關證明文件
瀏覽數:
登入成功